摘要:
今天(7月1日)上午,國新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介紹,新通過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共有六章,分別是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機構,第三章是罪刑和處罰,有四類犯罪,第四章是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第五章是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第六章是附則,一共有66條。從法律規范的性質屬性看,這部法律是一部兼具實體法、程序法和組織法三類法律規范內容的一部綜合性法律,這三類規范都在其中有充分的體現。
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第一,明確規定了中央人民政府對有關國家安全事務的根本責任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第二,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遵循的重要法治原則;第三,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機構;第四,明確規定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恐怖活動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和處罰,其他處罰規定和效力范圍。第五,明確規定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第六,明確規定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國家在特定情形下的案件管轄和程序。
(總臺央視記者 趙晶 李雯婷 顧小慈 都昕竹)
責任編輯: 黃冠宇
附件:
網友評論